德國麻疹對孕婦來說是一種極嚴重的疾病,孕婦如在妊娠首三個月內受到感染,病毒可能會通過胎盤影響胎兒,使胎兒先天嚴重殘缺,如耳聾、眼盲、心臟缺陷、智力遲鈍,或甚至胎死腹中。德國麻疹通常發生在春冬兩季,透過空氣傳播,並經呼吸道感染而引起。患者在皮疹出現前五日開始,直至皮疹出現後四日為止,都有機會將病毒傳播給別人。{adv here}
香港在八十年代開始,
無免疫力的育齡婦女對德國麻疹的易感染性估計為10% – 25%。孕婦在妊娠初期,若懷疑自己染上德國麻疹,可作血液檢驗
資料來源: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及衛生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