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有大型健身中心突然倒閉,預繳式消費又再亮起紅燈,更令人想起Playgroup班的監管問題。現時以Playgroup名義經營的教育機構,只需要領有商業登記便可開班收生,不屬《教育條例》及《幼兒服務條例》規管。所以導師資格、師生比例、環境衞生和防火措施等不受規管,對學童安全和教學質素沒保障,加上大多為預繳式,一旦倒閉家長難以追討。
民建聯早前調查顯示,超過六成幼兒家長有為孩子報讀Playgroup,但也有近六成家長認為監管不足,促請政府盡快研究修例,將學前遊戲小組納入監管。確保這類教育機構在收生、收費、師資、師生比例、課程及環境安全等符合法例要求。家長為小朋友報讀時,也應了解清楚收費和退款機制,如以按月方式收費及清楚訂明退款安排,保障家長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