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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兒教育

孩子們爭吵 爸媽不做裁判

根據研究統計每2-3分鐘,孩子便會吵架一次,因此為什麼要害怕孩子吵架呢?生第二個孩子的用意,不就是讓孩子能夠在與手足相處時,懂得如何與他人互動與相處外,讓孩子有機會從爭執的狀態中,學會彼此尊重與協調。

當發現兄妹間有爭執的情況發生時,在沒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狀況發生前,爸媽盡可能不做裁判,反倒是留給孩子們自己處理爭執的空間。當然當孩子在爭吵時,小的孩子可能會以弱勢的姿態求援(如哭著找爸媽告狀)。此時爸媽絕對不要第一時間幫小的孩子出頭,這樣小的孩子永遠學不會如何為自己表達需求、爭取權益,爸媽可以先詢問、討論發生了什麼事情?並教導孩子如何在爭執中表達自己的感受(如玩具被大孩子拿走,則教孩子告訴大孩子:請把玩具還給我),讓他們用自己的方式,學習解決問題與紛爭。

除了不介入紛爭外,讓孩子能夠和睦相處的主要關鍵在於—-爸媽是讓兩個孩子一起賽跑、競爭,還是讓其中一個孩子轉而成為你的助手?每個孩子都需要爸媽關愛的目光,與其讓大的孩子因找尋不到適當的方法贏得目光,進而以「鬧脾氣」、「不合作」等狀態讓爸媽覺得困擾,反倒不如讓大的孩子成為你的助手,讓他明白爸媽對於他的需要及感謝,在這一來一往間的互動中,大的孩子也會逐漸明白「懂事」與「體貼」才是他們獲得父母關注與肯定最好的優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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